98年起和父母共同生活,既没分家也没规定交多少家用,大家吃用在一起,弟弟02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工作,后在外买房结婚,04年因要拆迁就把原来的四间平房翻成了楼房,并另造了一间楼房(钱是由父母拿的),其后弟弟的小孩因没人带,就送回来上幼儿园,期间我和父母也是吃用在一起,现在要拆迁了,请问后来造的这些房子我能以家庭共有财产为由不与弟弟分吗?
98年起和父母共同生活,既没分家也没规定交多少家用,大家吃用在一起,弟弟02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工作,后在外买房结婚,04年因要拆迁就把原来的四间平房翻成了楼房,并另造了一间楼房(钱是由父母拿的),其后弟弟的小孩因没人带,就送回来上幼儿园,期间我和父母也是吃用在一起,现在要拆迁了,请问后来造的这些房子我能以家庭共有财产为由不与弟弟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