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 这样的:本人(有驾驶证但没有上岗证)9月15号晚因有事借朋友的出租车出去办点事,途经一繁华路段车辆比较多,行驶非常缓慢,车辆跟的比较紧,突然前面一辆电动车(司机是一女士载着手抱婴儿的妇女)往我车方向打了点方向,我刹车不及,造成我车右前灯撞到了电动车的后面,然后电动车就飞出去,造成女司机左脚拇指骨裂,妇女骶椎轻微骨折,婴儿目前无什么受伤反映。请问我应担什么样事故责任?
能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事情是 这样的:本人(有驾驶证但没有上岗证)9月15号晚因有事借朋友的出租车出去办点事,途经一繁华路段车辆比较多,行驶非常缓慢,车辆跟的比较紧,突然前面一辆电动车(司机是一女士载着手抱婴儿的妇女)往我车方向打了点方向,我刹车不及,造成我车右前灯撞到了电动车的后面,然后电动车就飞出去,造成女司机左脚拇指骨裂,妇女骶椎轻微骨折,婴儿目前无什么受伤反映。请问我应担什么样事故责任?
能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我的观点和以上的不同。
你虽然是有驾驶证没有上岗证,但只是借用出租车办事,你办事的过程中并没有载客,也就是这一两出租车在你使用的过程中并不是“运营”状态。也就是,在此事件中,无论是向保险公司、交警、法庭等人交代的过程中,这里一辆出租车仅仅是一辆车而已,和其他小轿车没任何区别!这是你要注意的!!
(但如果,楼主你借用这辆车是“办事”,而“办事”指的是载客赚钱的话,你是要付全责的,而且不会获得保险赔付,这也就是我说这辆车是除以非“运营”的原因了)
所以,这辆车中,凡是按照“出租车”来购买的保险,对你来说全部都是没有用的,都不会从那些保险中获得赔付。因为你用的时候,这辆“出租车”,不是“出租车”,只是一辆普通的车而已。但是,如果购买有其他的保险中没有说明是以“出租车”在使用的话,则可以获得赔付。
另外,交强险应该会赔付的,这就不多说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
交强险肯定可以,但商业险就很难说了。
后车撞前车、负主要或者全责!
在交警下达了责任认定书之后、和等到伤者完全康复之后携带所有费用单据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可惜的是驾驶出租车必要的上岗证你没有、保险公司会以驾驶人员证件不全而作为拒赔的理由!
因根据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确定责任,可以获得赔偿
保险公司不理赔您的医药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会帮您处理对方的电动车的相关费用.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