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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没有办理96年1月到9月的社保,现在的单位让个人补交,还要收取滞纳金,这合理吗?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03:20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2-19 12:08
原单位是从96年10月开始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调动工作时也没有问题,现在说要补交96年1月到9月的社保。我一直都不知道欠社保这回事,现在让个人补交并交滞纳金,这并不是个人原因造成,为什么要自己交滞纳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19 12:27
怎么讲呢,我也出现过这个情况,是在04年社保转移出到其他市同省的,06年再转回来时出现的, 在二个接续时就需要补交的,
因为你的工作开始的年月应该是96年1月的; 人才中心要认定你的工龄就需要你一开始工作的时间,我是补交的毕业后开始工作到工厂为我交的三个月的,同样需要滞纳金;
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提出, 假如我一直在同一个城市工作,难道要在我办退休手续时再提出来我在最初工作的前三个月没有交社保的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毛毛
  • 2021-02-19 13:02
这个不是社保局的问题,是你原单位的问题。你个人不用交,这个是原来单位没有将事情处理好,所以滞纳金、补缴费用都是由原单位负担。如果公司不给你处理,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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