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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同伙相互认识是否需要做辨认笔录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30 20:24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3-30 10:30
盗窃同伙相互认识是否需要做辨认笔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3-30 11:39
如果盗窃同伙相互认识,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固定证据,需要犯罪嫌疑人进行相互辩认并做辨认笔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第二百五十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3-30 13:53
是 需要 做的 。
  • 2楼网友:千夜
  • 2021-03-30 13:18
第九节辨 认
第二百四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第二百五十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所以你这种情况是需要做辨认笔录的,我在派出所上班,经常做让犯罪嫌疑人做辨认笔录,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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