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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2011年10月20日深圳新闻网载文指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部分学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09:46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3-21 14:43
单选题 2011年10月20日深圳新闻网载文指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部分学生发放绿领巾,要求这些学生进行佩戴。据该校教师解释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所以该校便为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以资激励。学校的这一做法A.有利于培养学生羞耻心,激励其上进B.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C.侵犯了学生的荣誉权D.是尊重差异的做法,合情合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3-21 15:11
B解析人的尊严和人的生命、人的自由一样,都是至高无上的。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学校让学生佩戴绿领巾,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还会让他们产生厌学情绪,从而导致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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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3-21 15:59
好好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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