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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复征税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12:04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3-06 07:39
中国重复征税表现在哪些方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06 07:58
最为突出的就是存在更多的重复征税,这是与税收公平、效率、中性原则相违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类型差异型重复征税。 由于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使投入要素抵扣范围缩小,商品计税的增值额变大,税基加宽,由于资本性货物不能抵扣,纳税人在资本投入的,资本所耗进顶税成了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最终也构成了价格的组成部分不能抵扣的进顶都使税负加重,这突出体现在于高新技术企业之中。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有机问成高,产品中相对较高的折旧费用得不到抵扣,这部分税额便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现分,并且分期转移到货物的价值中去,该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还包含一部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货物流始次数越多,对已征税款的巨复征税就越严重。 2、税率差异型重复征税。 消除行政管理征税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实行单一税率,而目前世界上实行单一税率的国家占多数,其次是采用双税率的国家,采用三个以上税率的国家较少,而且税率的档次呈减少趋势。但我国采用的是多档税率,有17%、13%、0以及6%、4%两档征收率,抵扣税率有4%、6%、7%、10%、13%、17%.税率差异导致的重复征税主要体现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员往往高于一般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增值率达到63.8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员才相同,低于此增值率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顶税金抵扣。一般纳税人也同样存在税率差异导致的行政重复征税。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适用免税统低税率,销售货物适用基本税率,则这些购进货物在新货物售价中将被视为增值额重复计算征税。 3、技术型重复征税。 增值税是一种技术要求高的税种,因为凭票抵扣税款,无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使得抵扣联发票在整个征税环节显得极其重要,但在实践中有些行业还不能完全有抵扣联进行税款抵扣,这样,货物或劳务的实际增值就与发票增值不一致,导致销货发票与进货发票的差额大于实际增值,此时重复征税就不可避免了。这主要体现在当动的自然资源的采掘中、高附加值和部分基础工业等行业中,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业、沙土等。因为从大自然中取得,不能获得进项发票抵扣联,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金,那么,抵扣税款就明显变小,税负加重,重复征税就不可避免了。①而我国鉴于这种原因,对这些行业多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或定额征收。 4、政策型重重征税。 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杠杆,国家往往根据不同时期产业政策的需要进行税收政策调整来保持经济持续地发展。如我国曾将出口退税率调低,使出口产品不能完全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这就不符合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出口退税原则。这种重复征税完全是由政策调整所致。又如:价外费用中代收代垫款要作价外费用计提销项税金,但有些非受益性代收款(如汽车维修行业代收的年检费,手机销售行业代收电信部门的入网费等)就因为无抵扣税(多数是征收营业都不可能取得专用发票),就必然导致重复征税。再如废品、下脚料的出售也同样存在重复征税,因为废品的过项税金已作进项税转出不予抵扣。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为此三者一般作为固定资产在购进时进项税不予抵扣,而在销售时又要交税,明显重复征税。 5.税种差异型重复征税。 我国增值税中有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征税的规定,营业税中也存在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征税的规定。因为以人事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其涉及的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但是,当对该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时,对其中的营业税项目因为无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而税负加重。例如,对工业企业的运输行为按照17%征收增值税,这同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企业相比,工业企业的运输收入因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且无进项抵扣而比运输企业适用3%的营业税率税负明显偏重。对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公司,同从事软件所有权或专利权转让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相比,因为后者缴纳营业税使得前者得不到进项税抵扣而税负明显加重,这主要因为增值税未实行普遍征收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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