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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某企业以5日为1个纳税期限,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如果不预缴 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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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07 18:58
  • 提问者网友:浮克旳回音
  • 2021-11-07 02:21
假设某企业以5日为1个纳税期限,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如果不预缴 行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11-07 03:06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所谓的纳税期限是税务局给你定的,如果没有特别规定,流转税都是按月,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季。

规定1,3,5日纳税期限的,一般是特大型企业或者那种临时销售的商户给的纳税期限,这个时候需要5日内申报。
一般的企业也就按月或按季报就可以了,也就是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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