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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行使离婚协议中探望孩子的权利,如何办?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5 23:32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01-25 04:14
孩子18个月时,与前妻离婚,由于都要孩子抚养权,最终在法院调解下离婚。协议规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本人在每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一半时间带孩子回家居住。协议离婚后,女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非要重新签署新协议,如不签署新协议就不会让我见孩子。由于该新协议极不合理,被我拒绝,结果女方其及其父母全家不知去哪里,从离婚自今我无法看到孩子,抚养费也交不出去。去当时调解的法官处咨询,法官说孩子不是物品无法强制执行。我怎么样才能让女方能遵守既已达成的协议,实在不行,我能否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1-25 05:35
但当事的法官说,孩子不是物品,可以强制执行。那么我即使再到法院打赢该官司,女方仍不执行,又能如何?
执行难度很大
这是个实际问题。建议你还是暂时不要去法院主张权利了。等一等吧,不要搞得太仇视了,过一段,就会好的,你必竞是孩子的父亲。
先找到对方再说吧。
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建议还是双方先协商,这样效果会好些。
虽然孩子在哪我不知道,但女方的单位我知道,但我一直没去到其单位找,因为我清楚即使找到女方本人只能是扯皮,事情不会有任何进展。
离婚前女方就把孩子抱到娘家,并不让我进其家门看,只能隔着防盗门看,这样拖了半年,不得已,我才提出离婚的。如果说给时间冷静,半年时间也够了吧,但情况并非如此。
因此给时间冷静、协商这条路我个人认为是没法走下去的。现在迷茫的是即使我再次胜诉,如何能执行呢?毕竟孩子小,我不想给其留下任何心理阴影。
女方与其家长如果是那种明理之人,也就不可能逼我走到离婚那步。婚既然已离,本应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可悲、可恨的是,女方家庭为避免本人及本人父母去见孩子,女方父母居然能够带着孩子一起躲藏,连自己长期居住的房子都不住了。电话与之沟通,结果还是必须签新条款,否则就不让见。遇到这样不懂事的一家人,我真的无奈。
诸位专业人士能帮帮我吗?说得更详细,更具有可操作性?
哎,不讲道理的人为什么这么多?我的遭遇和楼主基本相同,当初离婚时说的很好,允许每周探望,允许节假日带回家,可是离婚后就百般阻挠,还对孩子施加压力!我很为难,一方便自己想孩子,孩子也想念我,可又怕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自私,就算不为别人考虑,也应该为孩子的情感考虑啊!
我也很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有点困难,同时也担心因为此事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也怕就算胜诉了是否能够执行,哎......
我如果要求变更抚养权,有那些困难和难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1-25 06:21
不可以。 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规定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已经定案的案例。 任何人没有权利阻止他看望孩子,反而阻止的人会有可能涉及违法。 主张强制执行给予抚养费是你的权利,如果你不主张强制执行,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你自己主动的放弃了这项权利。 法律是有章可循的,不是某个人的臆断。请您三思。 请不要使用追问(追问的时候回答的人会被扣分)的方式进一步提问,若有需要进一步的交流,请先给出评价,再采取定向求助的方式定向的向我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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