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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间是为期一个月 超过了一个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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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7 20:44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2-27 10:51
工伤认定时间是为期一个月 超过了一个月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2-27 11:14
一个月是单位期限,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为期一个月,超过了期限,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扩展资料:

1、当事人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受委托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或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开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材料。
3、按规定对当事人工伤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4、经调查核实后事实清楚的9日内作出《工伤认决定书》;其它的60日作出《工伤认决定书》。
5、《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伤职工及所在单位。
6、如不服认定的,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怙棘
  • 2021-02-27 12:25
单位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为期一个月,超过了期限,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2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2-27 11:27
如果确实没有特殊情况超过了,实在是没有办法,因为这是规定,是对事不对人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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