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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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2-04 03:52
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好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2-04 05:06
问题一:劳务派遣有什么坏处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经营地位不明确 劳务派遣机构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其经营的业务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给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企业无法按业务内容进行登记注册;如何核算劳务派遣企业的收入,依据什么税法,目前没有规定。 经营资质没有审批 由于经营地位不明确,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可能造成盲目发展的局面。 混业经营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和岗位缺乏规范 目前,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安排本企业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并对劳务派遣进行严格管理。它们制定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对劳务派遣三方的职责、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劳务费的发放原则和标准、以及派遣员工参加工会和党团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合理的用工规模和严格的管理,使得劳务派遣成为企业的一种有机的用工形式。企业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将空出的固定岗位让给派遣员工、把不合适的人员转为劳务工的方式,使企业用工机制更灵活,使劳务派遣成为帮助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 而另外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劳务派遣的名义,大规模裁员。劳务派遣还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如上海市嘉定区某高新企业就已经不设人事部门,也不再为职工开设养老金帐户,企业只将一定数额的费用支付给人才服务中心,职工档案保管、社会保险等有关人事工作就都交给了人才服务中心。 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 目前,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具体问题有: ⑴ 劳动合同问题 ⑵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⑶ 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 ⑷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 ⑸ 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劳务派遣行业间的恶性竞争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在服务价位和承担风险这双重问题上衡量决择。各派遣公司暗自竞争,导致一些无营业执照、无资质的伪劣公司,穿着“服务价格”低廉的衣服做起了不正当、违法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不负责人,对于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就是个“山寨版派遣”,毫无实质性。问题二:劳务派遣好处与坏处 如果你继续做下去,6年是有的,接下来的就没了。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是单位为了迎合新《劳动法》而规避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签了之后,你的劳务关系不再和单位有关,而是和劳务公司有关,俗称一次性买断工龄。问题三:劳务派遣好不好? 说白点,你与这家国企一点关系都没有,与你有关系的只是跟你签合同的劳务公司。
你说的“用人单位”是你干活的国企?还是劳务公司?
如果是国企,你要是能转正是非常好的,这相当于是跳槽了,从劳务公司跳到国有企业,相应的待遇应该会有很大的提升,这时候就不属于劳务派遣了。(这个有点难度)
如果是劳务公司,说“转正”的话,那应该是从试用期的员攻转为正式员工,这时候,你还是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与这家你为之干活的国企无任何关系。
社保问题,看你的合同是与谁签的就找谁。
最后说一下,对于劳务需求单位来说(这里就是你所说的国企),劳务派遣的人员的地位比临时工都不如,临时工怎么说还是自己的员工,劳务派遣的人员是其它公司的员工,只是给自己干活,活干完了,该回哪就回哪去,仅此而已。问题四:劳务派遣合同有什么不好的吗 劳务派遣工在福利待遇上和正式员工有一定差距,现在都在提同工同酬,如果同工同酬了,为什么还要用劳务派遣呢?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还需要支付中介费,所以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在待遇和福利上是有差距的,至于同工同酬,两个人的工作不可能一模一样,管你叫XX员,管他叫XX助理,这样就规避了同工的问题,自然没有同酬的事情了问题五:什么是劳务派遣。和公司招进去的有什么区别,好处与坏处 劳务派遣 是属于三方合同 理论上说你是属于劳务公司的 你出了事需要劳务公司负责 公司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当然了具体还是看合同 就算承担也只承担一小部分 公司直招员工就好了 直接和公司签合同属于公司员工 出了问题公司是要负责任的 还有各方面的待遇也不同 比如奖金啊 加班费啊 什么的问题六: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坏处? 你的顾虑是不存在的,一般离职之后必须要给你退工单的。
劳务派遣工的坏处,主要看公司吧,公司好就一切都好了
一般有的坏处是:
1,工资福利,社保等会比正式员工少一些。
2,劳动保护这方面会少一些。
3,加班,加点多,而且不给工资,要么就是和派遣机构推来推去都不给加班工资。4,工作不稳定,你业绩不好,或者女孩子怀孕的话就会被退回派遣机构。等同于把你辞退。
5,工伤理赔,等劳动纠纷可能两边推来推去,都不负责。问题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员工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就是你不属于该单位的正式编制!你干的时间再长也不属于那个单位的正式编制!如果没打算长干那还凑活,如果长期干的话,要慎重考虑!尤其是像那些企事业单位,厂些国企也是!问题八:劳务派遣合同对求职者有什么影响?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用来打法律擦边球的工具!
它的好处只是对用工单位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会出现劳务派遣泛滥的重要原因)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国企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其中有很重要的个措施就是“减员增效”,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和国企的改革方向相悖,而且也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基本上是不闻不问,“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敢得罪用工单位,被派遣人员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力,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用工单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只要把他们集中安排在一些岗位上,不要与正式员工出现混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们得到的工资水平都要比正式员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方面以外,劳务派遣员工还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比如:不列入升职的范围,不能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等等。你到百度的劳务派遣吧去看看吧,这里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网友在倾诉他们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总之,劳务派遣是对用工单位是极大的有利,而这种好处都是建立在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之上。问题九:劳务派遣有什么坏处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经营地位不明确 劳务派遣机构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其经营的业务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给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企业无法按业务内容进行登记注册;如何核算劳务派遣企业的收入,依据什么税法,目前没有规定。 经营资质没有审批 由于经营地位不明确,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可能造成盲目发展的局面。 混业经营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和岗位缺乏规范 目前,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安排本企业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并对劳务派遣进行严格管理。它们制定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对劳务派遣三方的职责、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劳务费的发放原则和标准、以及派遣员工参加工会和党团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合理的用工规模和严格的管理,使得劳务派遣成为企业的一种有机的用工形式。企业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将空出的固定岗位让给派遣员工、把不合适的人员转为劳务工的方式,使企业用工机制更灵活,使劳务派遣成为帮助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 而另外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劳务派遣的名义,大规模裁员。劳务派遣还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如上海市嘉定区某高新企业就已经不设人事部门,也不再为职工开设养老金帐户,企业只将一定数额的费用支付给人才服务中心,职工档案保管、社会保险等有关人事工作就都交给了人才服务中心。 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 目前,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具体问题有: ⑴ 劳动合同问题 ⑵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⑶ 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 ⑷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 ⑸ 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劳务派遣行业间的恶性竞争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在服务价位和承担风险这双重问题上衡量决择。各派遣公司暗自竞争,导致一些无营业执照、无资质的伪劣公司,穿着“服务价格”低廉的衣服做起了不正当、违法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不负责人,对于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就是个“山寨版派遣”,毫无实质性。问题十:劳务派遣好处与坏处 如果你继续做下去,6年是有的,接下来的就没了。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是单位为了迎合新《劳动法》而规避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签了之后,你的劳务关系不再和单位有关,而是和劳务公司有关,俗称一次性买断工龄。
你说的“用人单位”是你干活的国企?还是劳务公司?
如果是国企,你要是能转正是非常好的,这相当于是跳槽了,从劳务公司跳到国有企业,相应的待遇应该会有很大的提升,这时候就不属于劳务派遣了。(这个有点难度)
如果是劳务公司,说“转正”的话,那应该是从试用期的员攻转为正式员工,这时候,你还是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与这家你为之干活的国企无任何关系。
社保问题,看你的合同是与谁签的就找谁。
最后说一下,对于劳务需求单位来说(这里就是你所说的国企),劳务派遣的人员的地位比临时工都不如,临时工怎么说还是自己的员工,劳务派遣的人员是其它公司的员工,只是给自己干活,活干完了,该回哪就回哪去,仅此而已。问题四:劳务派遣合同有什么不好的吗 劳务派遣工在福利待遇上和正式员工有一定差距,现在都在提同工同酬,如果同工同酬了,为什么还要用劳务派遣呢?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还需要支付中介费,所以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在待遇和福利上是有差距的,至于同工同酬,两个人的工作不可能一模一样,管你叫XX员,管他叫XX助理,这样就规避了同工的问题,自然没有同酬的事情了问题五:什么是劳务派遣。和公司招进去的有什么区别,好处与坏处 劳务派遣 是属于三方合同 理论上说你是属于劳务公司的 你出了事需要劳务公司负责 公司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当然了具体还是看合同 就算承担也只承担一小部分 公司直招员工就好了 直接和公司签合同属于公司员工 出了问题公司是要负责任的 还有各方面的待遇也不同 比如奖金啊 加班费啊 什么的问题六: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坏处? 你的顾虑是不存在的,一般离职之后必须要给你退工单的。
劳务派遣工的坏处,主要看公司吧,公司好就一切都好了
一般有的坏处是:
1,工资福利,社保等会比正式员工少一些。
2,劳动保护这方面会少一些。
3,加班,加点多,而且不给工资,要么就是和派遣机构推来推去都不给加班工资。4,工作不稳定,你业绩不好,或者女孩子怀孕的话就会被退回派遣机构。等同于把你辞退。
5,工伤理赔,等劳动纠纷可能两边推来推去,都不负责。问题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员工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就是你不属于该单位的正式编制!你干的时间再长也不属于那个单位的正式编制!如果没打算长干那还凑活,如果长期干的话,要慎重考虑!尤其是像那些企事业单位,厂些国企也是!问题八:劳务派遣合同对求职者有什么影响?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用来打法律擦边球的工具!
它的好处只是对用工单位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会出现劳务派遣泛滥的重要原因)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国企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其中有很重要的个措施就是“减员增效”,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和国企的改革方向相悖,而且也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基本上是不闻不问,“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敢得罪用工单位,被派遣人员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力,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用工单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只要把他们集中安排在一些岗位上,不要与正式员工出现混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们得到的工资水平都要比正式员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方面以外,劳务派遣员工还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比如:不列入升职的范围,不能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等等。你到百度的劳务派遣吧去看看吧,这里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网友在倾诉他们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总之,劳务派遣是对用工单位是极大的有利,而这种好处都是建立在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之上。问题九:劳务派遣有什么坏处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经营地位不明确 劳务派遣机构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其经营的业务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给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企业无法按业务内容进行登记注册;如何核算劳务派遣企业的收入,依据什么税法,目前没有规定。 经营资质没有审批 由于经营地位不明确,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可能造成盲目发展的局面。 混业经营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和岗位缺乏规范 目前,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安排本企业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并对劳务派遣进行严格管理。它们制定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对劳务派遣三方的职责、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劳务费的发放原则和标准、以及派遣员工参加工会和党团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合理的用工规模和严格的管理,使得劳务派遣成为企业的一种有机的用工形式。企业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将空出的固定岗位让给派遣员工、把不合适的人员转为劳务工的方式,使企业用工机制更灵活,使劳务派遣成为帮助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 而另外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劳务派遣的名义,大规模裁员。劳务派遣还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如上海市嘉定区某高新企业就已经不设人事部门,也不再为职工开设养老金帐户,企业只将一定数额的费用支付给人才服务中心,职工档案保管、社会保险等有关人事工作就都交给了人才服务中心。 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 目前,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具体问题有: ⑴ 劳动合同问题 ⑵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⑶ 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 ⑷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 ⑸ 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劳务派遣行业间的恶性竞争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在服务价位和承担风险这双重问题上衡量决择。各派遣公司暗自竞争,导致一些无营业执照、无资质的伪劣公司,穿着“服务价格”低廉的衣服做起了不正当、违法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不负责人,对于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就是个“山寨版派遣”,毫无实质性。问题十:劳务派遣好处与坏处 如果你继续做下去,6年是有的,接下来的就没了。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是单位为了迎合新《劳动法》而规避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签了之后,你的劳务关系不再和单位有关,而是和劳务公司有关,俗称一次性买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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