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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割问题、儿子,父亲,母亲三份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01:21
  • 提问者网友:太高姿态
  • 2021-02-26 10:58
父母与08年离婚。房屋一直没被分割,我父亲在离婚时,在房产证上还写了我的名字,所以现在是我,父亲,母亲,三人的名字,我想请问下,在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的情况下,如果房子一旦分割,我有三分之一的房产吗?现在我母亲提出想分割房屋,因为三个人还同住在屋檐下,并且已离婚,我也同意分割房屋,我已经年满18岁。所以法院能够强判分割房屋吗?如果不能,我母亲和父亲协商谈判分割,我父亲缺提出让我们来制定方案,我母亲的意思是三人一份,他给我们两份的钱我们走出,如果他不同意方案,拿房屋来拍卖,每人各拿3份的钱、如果他两项都不同意,我和我母亲向法院起诉分割房屋,胜率大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2-26 11:24
如果依现在婚姻法解释有很多种可能。。。。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要看这钱是谁出的,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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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执傲
  • 2021-02-26 12:48
法律有个原则,救济弱势,如果你父亲不同意分割且他现在无另有住处,法院一般不支持!·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26 12:05
子女都有继承权,你的两个妹妹自己要放弃财产分割权,那是他们的权力,如果他们要参与分割财产,你们做为哥哥的,不能剥夺妹妹的继承权,不论比例多少,就凭你们的血缘关系,亲情是用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所以我说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征求你妹妹的意见,别为了眼前的利益,把兄妹关系搞僵。
  • 3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2-26 11:50
只要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是有权分割的。你父母同意加上你的名字 就相当于赠与你一部分产权了。 具体还有看加你名字时,你父母的意思表示,是不是双方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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