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经济常识之后。两位同学发生争论。
甲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个别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没有实际意义。
乙表示不同意,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只有个别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才有实际意义。
他们的看法对吗??为什么??
学习了经济常识之后。两位同学发生争论。
甲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个别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没有实际意义。
乙表示不同意,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只有个别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才有实际意义。
他们的看法对吗??为什么??
他们的看法都太过片面,没有辩证的看问题。
其实,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异直接决定商品生产者的利益。
(1)个别劳动时间,是个别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需要的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时间。
(2)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而不是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二者之间的差异对商品生产者至关重要,具体讲:
第一,当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通过商品交换,他的劳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
第二,当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他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出售商品,就会少赚钱甚至亏本,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破产。
第三,当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他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出售商品,虽然没有花费较多的劳动,但社会却承认他花费了较多的劳动。因此,他花费的劳动不仅能得到全部补偿,而且还能得到一个额外的收入,由此使其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引入市场机制以后,竞争商家会相互“压价”,而买方也会有个市场调查过程,商品的人工成本和原料成本都是有形的,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这些东西都是可查的,因此,商品价格大致上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但是不同地区由于经济情况不同,通货膨胀率不完全相同,因此商品的造价就不完全相同,但是在商品竞争下,高价商品将会被抵制,因此这种区域性现象也将会被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