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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股做生意,合股一方想私自将股份转让他人,算退股吗?可以进行公司资产清算吗?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0 21:07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2-09 21:26
A在2010年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非企业法人公司,A为分公司负责人),总投资4万,后A将公司股份40%转让给B,B出资1.5万。并签署转股协议。协议注明退股须经合股人同意,而且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不得私自将股份转让他人。2011年A与B,再合伙投入资产5万开了一家零食店,以股份比投资,A投资3万(含现金和人工),B投资2万(含现金和人工),这次投资未签署协议。零食店还未注册,且名字不是公司名字。2011年10月10日左右,B私自发布多条信息告知他人,(有证据)公司股份转让40%股份,计6.8万。多位客户以为公司要转让。且在事后B告知A,要将公司他的股份卖掉。A没有同意。请问B行为算退股吗?可以要求将公司财产清算吗?财产清算该支付B多少钱?合股股份能卖掉吗?(B是卖,没说退)公司现在设备折算计3万,现金计1万,公司分别欠A、B工资0.6万(因为协议注明半年合作分成A、B领取工资,半年后A、B合作分成按照盈利的股份比分成)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渡鹤影
  • 2021-02-09 22:52
1、是的
2、违反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无效
3、可以清算,依据法律规定清算
4、结清工资(包括参与工作股东的工资)和其他费用
5、剩余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我(40%:60%)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2-10 00:53
B的行为是转让,从协议中看规定了退股的条款,没有规定股份转让的条款,但有优先受让权,所以A有优先购B股份的权力. 如果是转让,必须有新股东承担以前的债务,如果是退就要按比例承担损失.
  • 2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09 23:17
读者问:先前我和一个朋友合股开了一家百元店。两年多来,合作不是很愉快,我决定退出。经济上我们没有问题,只是想知道手续上需要怎么做,才能免去以后可能的麻烦。 郑老师答:你的问题中只是说了合股,但没有告诉我你们合股的形式。是合股开的公司还是合资经营,成立了一个comunidad de bienes。 如果是成立公司的,你要退股,就需要把你原来的股份卖给别人,或是另一个股东,或是第三者。需要到公证处把这个买卖写成公证书。如果你原来在公司里是法人代表,则必须辞去该职务,并将辞职公证书送交当地的商业登记处登记备案,同时,将已经备案的公证书复印送税务局。这样,以后这个公司的业务就与你无关了。 如果你们没有成立公司, 仅仅是合资,是一个comunidad de bienes, 或一个sociedad civil,由于它们没有法人的性质,不一定必须到公证处去办理买卖股份的手续。只要原来的股东,比如当时就是你们俩,现在也是两人一起签订一个解散当时成立的合营形式(comunidad de bienes,或是sociedad civil),将此合同送交当时登记的地方,并在税务局办理baja手续。 税务局的手续可以由原来替你们做账的代书从网上办理。 如果百元店继续存在,你退股后,由另一个股东自己继续经营,就让代书给他以其个人名义办理alta手续即成。 买进公司股份应注意什么? 读者问:有一家老外开的酒吧,生意不错,我想接过来。但是老板说,只能把他的公司买过来,继续经营才行,否则房东要增加很多房租。我对买卖公司股份不太懂,想知道这里需要注意什么,有没有风险。 郑老师答:从一个陌生人那里买进一个公司,确实需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你买进的不仅是股份,而是整个公司。也就是说, 你买了生意,同时也买进了责任。要是这是一个没有任何经济问题的公司,也从来没有违反过任何行政法规的公司,也就是说,是一家清白的公司,你不会有什么责任,只要以后自己经营中注意,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就行。 但是,你很难了解清楚,这个公司究竟是否有什么事情。比如他们曾经违反了市政府的某一项规定,被罚了款,而他们还没有付掉。这笔钱就将会被要求由新接这个公司的人来支付。这是小数目。 如果是违反了劳工部的合法雇佣的法律,因有黑工被罚款,至少是10.000 欧元,也会由新的股东来负责。 有人说,可以在买卖时写清楚,以前的所有事情将由原来的股东负责,不就行了吧!?不行。因为这个公司,是个法人,法人的事情是由法人来负责。公司在谁的手里,就是谁的责任。如果是个人,可以这样做。这个酒吧原来属于一个个人,他卖给你,以前的事都由他本人负责,不会轮到你来为他负责。 以前我们事务所也曾有过一个类似的事情。华侨接过了生意后大约一年,收到政府来信,说这家公司欠了多少罚款未交,要求他们交。拿出公司转让公证上诉也没成功。 原因就是,公司转来转去,只是换了股东或法人代表,公司的责任还是要由该公司承担。最后迫使店主放弃这档生意,但从法律上讲,他是该公司的最后的唯一股东和法人代表,政府可以追究他的责任的。 你这种情况,如果原来的店主这样说,要你接过他的公司,确实需要好好考虑后果的。 可以了解一下,房东的意思,尤其是目前经济危机时期,房东不见得会大幅度地增加房租。如果相差不多,生意确实不错,宁可选择后者,给原店主一笔转让费用,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开张。这样,万一以前他们公司有问题也就与你毫不相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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