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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到别人名下以后再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回来,从而规避二套房首付的方案可行吗?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18 06:04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12-17 21:17
女朋友说她大概在15年左右在成都买了套房,付的全款大概100万左右。考虑到肯定会买二套房,为了规避二套房首付的问题,她把房买在她一个小学同学名下。据说这名同学收入不高,多年内不会买房。女朋友,她一个朋友,以及这个同学签了个三方的文件,应该就是三人签字,没有公证处公证。

据我所知赠与需要产生10%左右的费用,15年左右成都买房应当是认贷不认房,她说的方案可信吗?

本人并不关心她是否真的有房,但无法接受她对我撒谎。

不知道是否有专业人士了解这种操作可信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12-17 21:34
不可行,需要缴纳极高的税收。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12-17 22:31
您好,可咨询之前的老业主或通过购房款转账凭证,女朋友是否在所谓她购买的房产居住甚至是顶名的小学同学是男是女等各个方面来判断。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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