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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第一天上班公司就让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第二天就不想去了,请问直接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吗?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19:03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1-29 22:46
昨天第一天上班公司就让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第二天就不想去了,请问直接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1-30 00:09
最好向对方用人单位取得不就职证明,或者录音、录像。
至于法律责任,要看对方是否起诉, 民事纠纷什么情况都会有。
只要你证明你是第二天就离职,没什么可能法律责任多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1-30 00:22
你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是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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