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前妻户口本上不肯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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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9 12:15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3-08 13:32
离婚了 前妻户口本上不肯迁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21-03-08 15:10
如果户内成员因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但一方不愿将户口迁移的,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向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求助,凭离婚文书和相关房屋所有权等证据,要求户籍机关将另一方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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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3-08 17:30
当事人和其前妻离婚后,其前妻不肯迁移户口,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强制迁移当事人前妻的户口。
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2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3-08 16:39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女方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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