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争议适用选择复议程序.这句话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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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30 02:49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11-29 23:05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争议适用选择复议程序.这句话对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11-30 00:14
错误的,纳税争议是税务复议前置,以下情况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复议,才能诉讼: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追问纳税争议适用必经复议程序?这样就对吗?.追答是的,纳税就是征税.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问那如果不是纳税争议,是其他争议,例如出发争议。是不是就是适用选择复议程序了追答是的,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但对于纳税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祝你愉快!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追问纳税争议适用必经复议程序?这样就对吗?.追答是的,纳税就是征税.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问那如果不是纳税争议,是其他争议,例如出发争议。是不是就是适用选择复议程序了追答是的,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但对于纳税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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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11-30 01:43
常规情况下是这样追问答案说这句话……不对。不知道怎么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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