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裁员被裁了,时隔近一年,要我回去,感觉待遇比目前工资高,有点犹豫,担心回去又被裁了,该怎么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11:19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3-03 12:09
之前公司裁员被裁了,时隔近一年,要我回去,感觉待遇比目前工资高,有点犹豫,担心回去又被裁了,该怎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3-03 13:34
都有过一次的感觉了,一回生二回熟
让你回去是觉得你有利用价值,那就好好的被利用吧
不要担心任何的危机,做好你的工作
千万不要庸人自扰,杞人忧天
有班上有钱拿,你还考虑什么呢
不过你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工资基本也差不多,自己又不想冒风险那就由心里来决定
让你回去是觉得你有利用价值,那就好好的被利用吧
不要担心任何的危机,做好你的工作
千万不要庸人自扰,杞人忧天
有班上有钱拿,你还考虑什么呢
不过你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工资基本也差不多,自己又不想冒风险那就由心里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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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3-03 16:25
过去,表现得比以前更优秀。
- 2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3-03 15:50
先去了再说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3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3-03 15:3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以前裁员后,再次招聘时,要优先录用裁退的员工。而且你重新回单位后,只要保险好,那么单位不会再次裁员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4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3-03 14:25
怕什么别怕只有被裁过才知道被裁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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