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有什么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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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7 16:57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10-06 19:37
问一下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有什么要注意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10-06 19:58
不需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收对象,依据房产的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以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为房屋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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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10-07 03:32
东莞房产营业税征收条件也是比较简单的,我觉得是比较不错的,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采用1%~5%的幅度比例税率。自用房产,按自用房产余值的1.2%;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
- 2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10-07 01:05
大连房产税如何征收为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提高房产税的征管水平,大连市发布了《大连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一、第十条第一款对承租人不能协助税务机关在规定的限期内找出租方的可确定由承租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96号文件精神规定改为对未办理税务登记和注册税务登记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由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开具“出租房屋专用发票”者除外)。
二、第十条第二款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主管部门除外)的房产,应确定由房屋的实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对使用主管部门的房产,应按市局《房产税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大地税一[1997]82号)执行。
三、第十二条第三款对于属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中央空调设备是否计入房产原值问题,根据
(87)财税地字第028号文件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屋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帐,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关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帐,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四、补充第十六条“对纳税人将房屋出租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取得租金收入的,应由纳税人先按房产计税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实际取得租金收入后再按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的房产税,已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五、第四十五条修改为: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征管法》、《条例》、《细则》及辽宁省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阅读:房产税是指什么主要的征收对象是哪些深圳房产税何时落地?探究房产税征收标准武汉房产税征收未有后续超5成人认为会征房产税长沙房产税征收试点预计今明两年或会进行。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哦~
- 3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10-07 00:26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 4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10-06 22:31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
- 5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10-06 21:11
你好,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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