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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市社会医疗保障待遇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23:01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4-04 01:17
东莞市现行的<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第五款(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规定:
第16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17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市社会医疗保障待遇.

可是按照东莞市社保局规定,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社保占总人数的50%以上就合法了.
根据第16条:假设公司总人数为500人,按最低(合法)规定购买50%的社保(250人).
那么第17条有规定,全部员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那么怎么解释这2条的冲突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4-04 01:42
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你可以申请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4-04 01:55
他是买一半,但是全部员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实在不行你就去社保投宿!不信他不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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