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物品作文评语,参观或商店贴出声明: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丢失概不负责,请评价此声明的法律效力。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25 02:19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05-24 04:50
一件物品作文评语,参观或商店贴出声明: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丢失概不负责,请评价此声明的法律效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5-24 05:09
此声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该声明违反了《合同法》稜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有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生命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该声明还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四)项。
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有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生命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该声明还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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