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下面的题。 一箪食,一豆囊,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官窒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令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文段中加粗的词。 之: 蹴: 辩: 已: 2.翻译画线句“此之谓失其本心”这个句子。 译文: 3.填空: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这属于 的论证方法。文段中着重论述了“ ”比“ ”更重要,论证了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 4.请任意写出文段中具有对比性的一组句子(内容)。 答: |
一箪食,一豆囊,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阅读答案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1 20:17
- 提问者网友:骑士
- 2021-12-21 16:2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12-21 17:15
1.结构助词,的。 用脚踢。通“辨”,辨别。 停止,放弃。 2.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天性、天良)。 3.举例 义 生 4.示例:“乡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官室之美为之”对比;“乡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对比;”乡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对比;”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对比。(不用原文,用自己的话叙述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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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12-2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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