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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期间的店铺可以租吗?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08:57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3-06 03:56
法院拍卖期间的店铺可以租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3-06 04:50
法院拍卖期间的店铺,是不可以承租的,否则,带来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必须先进行查封,店铺查封期间,是不允许出租,出售或者作为其它用途的。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3-06 06:42
对此情况,法律有一个原则: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你明知店铺是带租约拍卖的,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即不能因为你现在是店铺的所有权人,从而可以对抗二房东的请求,从法律上讲,你应当缴纳剩余的房租。   当然,你还可以有另外的选择,如果你在拍卖时,法院没有明确告知这一情况的,你可以拒绝支付。对方如果起诉的,你积极应诉即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肯定是支持你的。
  • 2楼网友:十鸦
  • 2021-03-06 06:29
法院拍卖期间的店铺不可以租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该条规定即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同样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对此也做出了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它的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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