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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把我的劳动关系转到我们老板的新公司,有什么我需要注意的事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02:49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3-03 12:50
我们老板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了很多债务(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他现在要把我们几个员工的劳动关系转到他找外人注册的新公司(实际运营人是我们老板),经营新业务。在 我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表面上与原公司无任何关系的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的过程中有什么我需要注意的事吗?
我从毕业就一直在这个公司,没换过工作,不太懂这些,谢谢大家帮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03 13:26
注意合同是否有什么变动,合同就相当于你的护身符,你不注意合同注意什么,仔细的看看合同哪里是否不对,是否需要改动或者是否已经被公司改动了,为什么改动的,你都要清楚,其他的都是次要的,明白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3-03 14:23
想问一下你的合同上是否有提到有违约金,如果有的话,很多企业就是以这项来要挟,如果没有违约金的话,只要合法的辞职,老板是不能阻挡你办手续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企业如果扣留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是违法的行为。不过,为了以后的发展,建议你也别和你们原公司闹僵了,毕竟以后有可能还有事情可能要到原公司办理,你可以和你的原老板再好好谈谈,谈判中一定要做到真诚和有理有据,如果能做到双赢更好。下面给你几条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方便谈判时用到: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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