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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权,劳烦对相关了解的大哥大姐,帮忙解答,出个主意吧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2 07:05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08-11 17:15
我家吉林市的,我奶有一套房,原先是厂房,后房改,我奶于今年去逝,我父亲去逝于04年,我奶有子女四人,我父亲和老叔去逝,剩下二叔和姑姑,现房子被我二叔霸占,请问下我有继承权吗?另外我想问下,假如他们要卖这房子,需要经我同意吗?我手中有一张我爸厂子出事的证明,买房用了我爸爸4000多块,现我二叔说我对这家没他贡献大,就不应该得到房子是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毛毛
  • 2021-08-11 18:33
没有,你的父亲才有,但由于你的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因此丧失了继承权。你二叔和姑姑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由他们两人法定继承。而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所以没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8-11 19:36
你奶奶的遗产由她的四个子女继承,你父亲和老叔去世,应由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你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你们都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2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8-11 19:20
您奶奶的四个子女都有继承权,作为第一继承人您的父亲已死,您可以继承,如果在四个子女中您二叔对老人的生活最照顾他就可以获得较多遗产,但是并不表示他可以有房子的全部遗产。您奶奶的四个子女,或其子女已经死了的,由您奶奶的子女的子女继承。也就是说您可以有那房子的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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