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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多少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5 15:45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4-05 06:34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4-05 08:01
我们国家现行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一般来说,男女双方间一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提出离婚一方需要赔偿对方,那么便违背了离婚自由的本质。但在某些情况下,一方提出赔偿,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出现了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赔偿,人民法院会支持,但具体金额是多少,由法官内心衡量,一般会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严重性来综合判断。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上述情况出现,主张赔偿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这些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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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4-05 08:58
结合《婚姻法》第46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一方实施了法定过错行为 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婚姻法律、侵犯了另一方基于配偶身份所产生利益的行为,即婚姻一方实施了《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1.重婚 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夫妻一方实施了其他的过错行为,但又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对 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的请求将不予支持。 (二)因一方实施的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发生 也就是违法行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造成了离婚的后果。该要件是由离婚损害赔偿的特性决定的,正是该要件表现了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种侵权责任 的发生情形。对于该要件,在理论和实践中有人提出损害赔偿不能以离婚为条件,损害赔偿固然不以离婚为要件,但婚内发生的赔偿是其他形式的赔偿,而非是离婚 损害赔偿。如果婚姻双方没有离婚,即使一方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另一方只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济,而不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三)另一方须无过错 享有离婚损害赔偿权的一方,须无《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请求损害赔偿一方自身亦存在相关法定过错行为的,人民法院对其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将不予支持。 (四)无过错方存有损害结果 指婚姻一方的上述违法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害仅限于受害方所遭受的直接财产的减损,如个人财产被损害或数量上的减少,不包 括期待利益的损失。精神损害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受害一方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恐惧、悲伤和痛苦,导致被侵害方失眠、易怒、狂暴、抑郁、社会评价降低等给予经 济上的赔偿,以使受害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愈合精神伤害和痛苦。 (五)违法行为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即损害结果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两者间存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而是其他原因导致双方离婚的,则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至于物质损害赔偿,应当按照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适用相关司法解 释,赔偿的数额则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参考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 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但是我国目前关于 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数额的确定上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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