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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非要离婚,女方不想离婚。无子女,结婚后女方因做家务过度劳累而流产一子,女方该怎样索要青春损失...

答案:6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11:03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3-09 05:58
男方非要离婚,女方不想离婚。无子女,结婚后女方因做家务过度劳累而流产一子,女方该怎样索要青春损失和身体伤害费呢?
结婚期间男方曾经使用过暴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3-09 06:52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几条足够回答lz了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3-09 11:11
婚后财产一半吧。快快离开这个男方,否则,会伤的更多!
  • 2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3-09 09:48
您好!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青春损失费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因家庭暴力而受伤的,可以得到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你是可以得到损害赔偿的》。
  • 3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3-09 09:34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几条足够回答lz了吧
  • 4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3-09 08:27
给你一个好的建议。慎重考虑。哪有原配夫妻好啊。此山看到远山高。等你真的走近了。回头一想。俩字??????????后悔。。。
  • 5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3-09 07:17
同上,我国法律没有“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这种说法,只有“精神损害赔偿”。你所说的那些都会成为法院在审理时综合考量判决双方权利义务的一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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