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8月份辞职得,7月份得钱它不给,算触犯劳动法律了吗?
答案:6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1 20:49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8-21 00:16
首先,据我打听只要递了辞呈。好几个人上个月得工资都给。递得没干满一个月。。他要以矿工算我们。。。上个月得工资也打算扣光。我们也签合同,应该没这个权利得他们。。。具体此厂触犯法律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8-21 00:57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证据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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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8-21 04:41
如果你是矿工的话就不好说了,问题你矿工几天
公司不一样说法不一样,有的公司旷工算你离职,会在第2个月的时候发放你的工资
有的你连续矿工三天算你自动离职放弃工资,当然也就不发放你上月工资虽然不合法,但是在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可能会有这一点,连续矿工就不结算工资,你也签字了就有效,因为你属于自愿行为
- 2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8-21 03:10
他们不应该扣一个月的工资啊。肯定违反法律 了
- 3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8-21 02:47
如果发生争议,应携带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裁决。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 4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8-21 02:03
你 能说的详细些吗?这样才好帮你问问
- 5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8-21 01:43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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