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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被告,同为民事诉讼,两原告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时间差一年,执行中为什么后者先结案。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9 10:43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4-08 16:18
2012年5月我自诉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我胜诉,判令被告赔偿我人民币贰佰柒拾参万(¥2730000),加诉讼费等,同年至8月我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时被执行人踪迹也无,同年12月法院对被执行人开出了网上协查,和对其本人的限高令,但被执行人从人间蒸发一样,直到2013年7月底,我知道被执行人被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刚开始说他是合同诈骗,后来才得知,同为民事诉讼的另一案原告(2013年5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向市领导信箱写了信,引起了重视,领导责令下,另一案子原告已经得到赔偿壹拾玖万肆仟陆佰元,(¥194600元),他的案子在法院网上已结案。在得知被执行人被经侦抓获时我曾向法院执行法官提出被执行人家人曾拿数十万去经侦,在得到赔偿的194600元后,公安因被执行人没有证据证明其诈骗行为,关押一周后将放人,同时退还多缴至经侦支队的30余万给被执行人家人带回去,我向本案执行法官提出能否对其限制或同经侦联系,问能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4-08 16:27
现实的司法,立案难、执行难是最重要的两难问题。如果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只能中止执行,没有其他程序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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