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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办理了独孙子女证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8 21:31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3-08 16:19
我与我老婆在闹离婚,不想她背着我办理了独孙子女证,我不知道与她离婚了再娶的话是否可以再生育?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雁书
  • 2021-03-08 17:31
首先你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她背着你办独生子女证跟你再生育是两个问题。

你同她离婚后再生育(二胎)的基础条件必须是:你另娶的那个女的是未生育过的(第一次结婚或离异未生育过的)。当你符合这一条件时才能生育二胎(即使她已办独生子女证),再生育时,如你有单位,会由你的单位收回她所办理的独生子女证。

另外:

她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按下列规定支付(各省情况有可能有出入):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中一方因婚姻关系而形成事实迁入的,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六)一方为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城镇居民,且无工作单位的,由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另一方为职工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七)流动人口由户籍所在地承担。

第十四条 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村民委员会代为领取。享受奖励的父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后略)

黑龙江省按目前规定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个月10元,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各承担50%,就是说你们夫妻两人每个月应各领5元,一般单位都是快年底才发,发一整年的。不知你属于哪种情况(双方都有工作单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双方均无工作单位,),领取处请参照上面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三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退休时享受
以下优待:
(一)国家机关和未实行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年龄
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退休费标准5%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在本《条例》实施前领
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分别增
加养老金(或退休费);在本《条例》实施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的,分别由所在单位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额
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夫妻,在年老丧失劳
动能力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
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3-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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