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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小车撞大车处理期间需要赔偿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4:24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02-22 00:09
交通事故小车撞大车处理期间需要赔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22 01:24
首先要报案 有交警进行责任判定
其次就你所诉
1 有驾驶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驾驶员无力赔偿的情况下 车主有连带的赔偿责任
2 受害者第一赔偿人是驾驶员 在驾驶员无力赔偿的情况下车主需代为赔偿 (车主可另行起诉驾驶员对本次事故进行赔偿)
3 发生一死二伤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且驾驶员逃逸 属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 应付全部或主要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2-22 01:56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责任认定。如果致二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中“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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