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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可以再重新办理吗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8:35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1-31 14:49
之前在我们省会一个私人企业工作过五个月,好像是转正三个月后就给办医保,后来因为公司的原因,在第五个月的时候离开了公司,之后听同事说我的医保卡可能已经办出来了,但是现在我已经从那家公司出来半年多的时间了,而且是进了我们当地的一家事业单位,这边日后也会办理医保的,我想问一下,之前公司办的那个医保卡我从来就没有用过,到时候会影响这边单位再给我办理医保吗?我需要其他的转办手续吗,如果需要的话,我该怎么做?希望内行的朋友给以指导,我一定给最高分数的,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31 15:08
不会影响的

你离职以后,原单位会给停交的,这样新单位那边可以给你续交的,没有什么手续需要你办理的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1-31 15:37
各地办理异地重新办理医保,规定不一,着重介绍一下镇江的。 《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长住外地人员转诊医药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1、转诊医院属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南京的江苏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上海的中山医院、华山医院、瑞金医院、胸科医院、肿瘤医院、长征医院;苏州的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病专科),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个人先负担总费用的10%,然后再按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报销。 2、转诊医院不属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个人先负担总费用的20%,然后再按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报销。 第十二条:在我市辖市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定点医师制度,市辖范围外逐步实行定点医师制度,已实行定点医师制度的地区,参保人员必须选择定点医师就医,非定点医师诊治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长住外地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携带以下资料: 1、《职工医疗保险证历》 2、《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卡》(ic卡) 3、《镇江市长住外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卡》 4、外地就诊医院门诊病历、门诊收费收据、处方 5、外地就诊医院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收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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