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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员工抄了是不是要陪三个月工资?

答案:6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5 11:59
  • 提问者网友:却不属于对方
  • 2021-05-05 03:47
请问谁懂劳动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5-05 04:41
如果有合同的话按合同办事!没有的话公司至今应该付你已工作的钱!去查查劳动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5-05 09:10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2楼网友:等灯
  • 2021-05-05 08:23

如果有合同的话就有保障没有的话就不可能了

  • 3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5-05 06:50

不是的

  • 4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5-05 05:51

1、首先公司是否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在公司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为现在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定中会写道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原因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3、你要是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话,你可以拿合同到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由当地劳动局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你再到市劳动局。

  • 5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5-05 04:51

擦 那只是形式主义罢了 很少有打工者能够得到三个月的补偿的 大多数企业和公司回想着法的去敷衍自己的员工 就别再说什么三个月工资了 劳动仲裁也管不过来 因为这是中国企业的通病 不是个别的企业的现象按道理来说只要你有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结束前 如果单方面结束和你的劳动关系 那它就必须要赔偿你三个月的工资 一切要看当初的合同上的说法 合同也可以明确声明不用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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