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内提出辞职具体规定?
是否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批准怎么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除当月工资?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内提出辞职具体规定?
是否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批准怎么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除当月工资?
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在先,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理由提出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更不需要单位批准,完全合法。
2、用人单位扣除当月工资,属于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对于单位的上述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还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6、再不行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你单位与你签订至少3年以上的固定期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3个月以上的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