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刘某与一男人陈某有事实婚姻,但没有到过民政局登记过,并育有一子陈X意现10岁,刘某为取得深圳户口,在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通过违规操作改为【离婚】(未婚生子不得入深圳户口,所以改离婚)随后顺利将其本人刘某与儿子陈X意的户口迁入深圳,现在为深圳户口,户主是刘某。今陈某已死忘。
问题:1,刘某想将其本人婚姻状况改回为未婚。
2,由于陈某死亡,刘某想将原来随父姓的儿子陈X意的姓名改为随母刘某姓刘,全名:刘xx。
注:刘某本人没有陈某的死亡证明书,也没有到民政局登记过结婚,没有结婚证,没有离婚证。
请问现况如何处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