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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生前立了5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四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分割财产应该以第()份遗嘱为参考依据。A.一B.三C.四D.五ABCD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8 20:58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2-18 14:46
1.[单选题]李先生生前立了5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四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分割财产应该以第( )份遗嘱为参考依据。A.一 B.三 C.四 D.五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2-18 16:13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的撤销。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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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2-18 17:48
就是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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