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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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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8 04:23
  • 提问者网友:我们很暧昧
  • 2021-02-07 10:33
马鞍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2-07 11:12
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农村房屋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32613731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 重置价格

房 屋类 别
价格(元/㎡)
主 要 条 件
框架
610
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 部框 架
550
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混
460
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木
310
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220
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 易结 构
70
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 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 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 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补偿标准

编号
项 目
等 级
规格标准
单 价
备 注
1
地基
一等
已浇砼地梁
35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二等
已砌基础和回填
20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2
水泥路

地面砼完好
30元/平方米

3
水泥道坦
一等
地面砼完好
15元/平方米

二等
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
12元/平方米

三等

8元/平方米

4
围墙
一等
砖砌
20元/平方米

二等
块石
15元/平方米

三等
乱石
10元/平方米

5
门台

400元/个

6
电话移机

200元/台

7
有线电视迁移

200元/台

8
临时棚
一等
瓦屋面
50元/平方米

二等
铁皮屋面
40元/平方米

三等
油毡屋面
30元/平方米

9
蔬菜、花圃 大棚
一等
钢制
6元/平方米

二等
竹制
2元/平方米

10
猪栏

50元/个

11
牛栏

80元/个

12
厕所

150元/个

13
坟墓

300元/穴

14
粪坑
一等
条石结构
70元/立方米

二等
块石结构
60元/立方米

三等
砖石结构
50元/立方米

15
水井
一等

500元/个

二等

300元/个

三等

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
单 位
生 长 情 况
每株补偿(元)
备 注





杂 木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2

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
4

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
5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
8

杉 树 柏 树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
15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20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30

松 树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3

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
5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8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15
竹 林
毛 竹
50千克

20

水 竹
50千克

12




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

幼龄期
10
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

始果期
30

盛果期
50

衰老期
25

杨梅树

幼龄期
15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始果期
50

盛果期
100

衰老期
50
板栗树

幼龄期
20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始果期
75

盛果期
150

衰老期
50
柿树
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

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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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07 11:20
根据《马鞍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予以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马鞍山市房地产管理局 马鞍山市物价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оо五年六月十二日   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表1、住宅、办公、生产等房屋拆迁区位分类及货币补偿基准价   区位   范 围   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元/平方米)   住宅   办公、   文卫等   生产、   仓储等   一类   东至慈湖河路,西至红旗路,南至印山路,北至健康路、花山路   一   级   湖南路→湖东路→雨山路→湖西路→湖南路围合区域   2800   2700   2600   二   级   1、湖南路→湖东路→印山路→慈湖河路→湖南路围合区域   2、雨山路→湖西路→印山路→湖东路→雨山路围合区域   3、湖南路→湖西路→红旗路→湖北路→湖南路围合区域   4、湖北路→湖东路→花山路→红旗路→湖北路围合区域   2500   2400   2300   三   级   一、二级以外地区   2300   2300   2200   二类   一类区外,东至东环路,南至九华路,西至宁芜铁路,北至林里路   一级   1、 慈湖河路→花园路→东环路→健康路→慈湖河路围合区域   2、 红旗路→葛阳路→宁芜铁路→雨田路→印山路→红旗路围合区域   3、 葛阳路→湖东路→健康路→慈湖河路→葛阳路围合区域   2200   2200   2100   二级   1、 宁芜铁路→葛阳路→慈湖河路→宁芜铁路围合区域   2、 慈湖河路→葛阳路→东环路→健康路→慈湖河路围合区域   2000   2000   1900   三级   一、二级以外地区   1800   1800   1700   三类   幸福路西侧,金泉路以东,幸福路以南,滨海路以北,东至跃进桥所围区域;九华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红旗南路以东,湖东路以西所围区域;采石镇主街道附近区域   一级   幸福路→金泉路→幸福路围合区域   矿内小区、新工房小区、新风小区   1500   1700   1600   二级   一级以外地区   1400   1600   1500   四类   向山地区;慈湖地区;   一电厂、港务局地区;   佳山镇。   1250   1400   1350   五类   霍里镇。   1100   1300   1200   表2、 营业房屋拆迁区位分类及货币补偿基价   区位   范 围   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元/平方米)   营业用房   一类   解放路,团结路,桃园路,湖南中路(起艳阳路,止佳山路),华飞路,湖东中路(起湖北路,止雨山路)。   10000   二类   花雨路,香林路,雨山路,艳阳路,佳山路,菊园路,重阳路,车站路,湖南东路,湖南西路,红旗中路,红旗北路,沙塘路,朱家岗路,中沙路。   7000   三类   湖北路,湖西路,湖东南路,湖东北路,红旗南路(起雨山路,止采向路),朝阳路,花山路,健康路,常青路,公园路,康乐路,江东大道。   5000   四类   幸福路,葛羊路,三台路,雨田路,采向路,唐贤街。   3430   五类   联合路,长江路,慈湖路,桥南路,北塘路,恒兴路,化工路,石山路,南山路。   2770   说明:   1、表内营业用房的补偿基价标准为一层的补偿标准,位于二层或二层以上的适当降低。   2、小区内营业用房的补偿基价在该小区住宅基价基础上上浮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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