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排班错误,但是领导自身也没有察觉。
在被我个人发现后,我去和领导说明。但是领导态度怠慢。
并说明是由于文员的疏漏造成。
之后我又提及调休的不合理性问题。
领导告之我,她才是领导,她说了算。
期间,我都没有辱骂过领导。
但是最后我由于个人冲动说了一句“你要找麻烦,那大家一起找”
之后,领导去人事部给了以乙级书面处罚。理由是:侮辱 粗鲁 威胁领导。
判罚有点过重。但感觉如何辩解也是无济于事。 我个人想让处罚降低。
希望得到律师们的帮助。谢谢
关于领导给予的书面警告处罚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21:28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3-16 17:5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16 18:14
你先与公司领导协商解决,最好给他台阶下,不然,要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才能把问题解决清楚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3-16 19:36
1、前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但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若再对劳动者进行处分,则需要企业“依法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并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有关处分的事项予以明确。在这里,强调的是“依法制订”,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和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那么,企业再对员工进行处分就是违法和不当的。 2、你单位对你进行书面警告,必须的法律依据是所制定的奖惩制定要经过公示,让员工知晓,否则就是无效制度; 3、现在的奖惩包括书面警告、记小过等都是借鉴的以前的处罚条款,一般情况下,不会记入员工档案,除非是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等,具体的你可以与你们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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