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试用期3个月,现在刚做2个月老板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答案:6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4 09:13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3-23 16:25
我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试用期3个月,现在刚做2个月老板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3-23 18:00
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管他要,不给就去告他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雾月
- 2021-03-23 21:58
问他要工资,不给就告
- 2楼网友:逃夭
- 2021-03-23 21:43
不要就不做了啊,现在很我地方要人,首先你跟这个餐厅签过合同没?按劳动法解雇员工就算试用工也是有工资的,不过还得看你跟这家餐厅签的合同是如何的。
- 3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3-23 20:21
什么原因,你自己的原因,还是因公司原因
- 4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23 19:18
首先要自我评价一下你对这个工作的态度:重要还是不重要?
其次要认真考虑一下你对什么工作感兴趣。
三,看一下自己的考勤,要知道自己能领到多少辞退工资。
自己交的劳工份费应该全额退回,但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如果对方不退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告他们。
- 5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23 18:38
第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有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一,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劳动合同法;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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