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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应该怎么办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11:08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4-09 12:54
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应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4-09 14:01
精辟回答:
1、继续与原房主联系,找物业公司要以前房主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最好与原房主、物业公司和你,三方协商一下。(物业都有他们的信息)
2、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原房主,他实际隐瞒了过户当中的欠款没有缴清,他应该付缴清的责任,当然你要收集好证据,已交接过户时点为依据,或者以买卖合同为依据,跟物业共同,他们能证明此前所欠物业费、供暖费是多少,他们都有明细的,也有日期,当然此前房子不是你的名字自然就证明不该你交这笔费用!建议你直接起诉原房主,证据齐全必定赢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4-09 14:38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2、没留物业保证金这么做! (1)找中介 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还要看你找的是否是靠谱中介。 (2)依法拒绝缴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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