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险到期了,可以过一个月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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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9 11:27
- 提问者网友:我们很暧昧
- 2021-11-29 05:03
强险到期了,可以过一个月再交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11-29 06:15
不能的,不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辆上路是属于违法行为,若遇交警检查,是可以扣车,并进行处罚的。续保就带齐你的行驶证和身份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去办理就可以了。交强险不需要补交脱保部分。过期之后别上路行驶,保险是不可能买前面的,不然所有人都可以出事后再买保险了,赶快买补买一个就行。谢谢希望你采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11-29 08:13
你好,不可以
- 2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11-29 06:59
交强险是法律强制保险,上路就必须要有。如果没有有效保险凭证,会被交警扣车罚款的。追问这段时间不上路追答机动车不能断保的,但是您可以跟保险公司说这个情况,可能有相应折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6-03/28/content_238547.htm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6-03/28/content_238547.htm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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