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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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01 03:31
赡养义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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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雁书
- 2021-03-01 05:10
问题一:请问赡养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晚辈对长辈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问题二:协助赡养义务是什么意思 和共同赡养类似,当赡养人照顾不及时。有义务代为照顾被赡养人。问题三:赡养义务? 核心内容:赡养义务的内容包括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分别详细这些内容。
一、经济上供养 经济上供养是赡养的基本要求。家庭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低微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即支付必要的赡养费。实践中,大体有三种确定赡养费数额的办法:一是以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作为确定赡养费数额的主要依据。这种方法并非一成不变,但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可以使被赡养人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二是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作为确定赡养费数额的主要依据。这种方法能够使被赡养人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但也可能超出赡养义务人的实际能力,使之无法承担;三是以赡养义务人的平均生活水平作为确定赡养费数额的主要依据。这种方法可以使被赡养人与赡养义务人的生活水平大体相当,是合情合理的。赡养费主要采取按月、按季、按年度给付的方法,可以给付现金,也可以给付口粮、烧柴、被褥等生活实用物品。
(二)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地、林木和牲畜等,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予以照管。在这里,赡养人实际上对老年人履行的是劳务扶助的赡养。如有多个赡养人,老年人可要求各义务人轮流对其尽劳务扶助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可以雇佣他人耕种和照管,雇佣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赡养人承担或由各赡养人分担。赡养人对老年人履行劳务扶助义务而产生的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二、生活上照料
生活上照料,就是照顾、料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在生活照料方面,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老年人大多依靠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照料被赡养人的生活列为赡养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常的生活照料是多方面的,从帮助购买生活必需品到烧菜做饭、穿换洗衣服、打扫收拾房间、倒茶端水喂饭、帮助洗漱、大小便等等,凡是老年人生活和活动需别人帮助或扶持的,赡养人都要尽心尽力去做。另外,对患病或者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负责给予治疗、照顾。
三、精神上慰藉
精神上慰藉,是指赡养人从精神上关心、安慰老年人,使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得到满足,保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所以将精神慰藉增列为赡养的基本内容之一,主要是考虑到老年人在离开工作和劳动岗位之后,或者由于老年丧偶,短时间难以适应,如果自我调节不当,很容易产生失落感、孤独感和悲观厌世心理,这时尤其需要赡养人和家庭成员给予老年人更多的亲情安慰,帮助他们摆脱痛苦,安度晚年。精神上的体贴和关心是多方面的,如提供送医送药的劳务、关心生活起居、保障与第三代相处的权利等等。这当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关心、体谅,共同创造团结、融洽、和谐的良好家庭氛围。
四、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是指老年人在逐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又体弱多病的情况下,有许多方面的需要是同一般人不同的,而不同的老年人又有不同的需要。问题四: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对等的吗?如何理解对等含义? 建议参见下面的规定,一码归一码,子女认为父亲没有尽到抚养教育义务,可以提起诉讼,父母认为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起诉。
当然,在提供赡养费的比例上会根据多个子女的情况合理分配,但是不承担赡养责任是不行的。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问题五:儿子和女儿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有何区别? 义务出于自身道德满足感。类似于扶老奶奶过马路以后心情舒畅那种感觉。别人未必来夸你,但你自己可以夸自己。(其实是没必要夸的,因为是义务。义务的意思就是从道德层面你感觉你必须去做的,那就叫义务)
责任则是法律强制赋予每一个公民的。这是法律规定你必须去做的。
赡养老人既是义务也是责任,这意味着不管是你自己还是整个社会,都在要求你尽心尽力赡养老人。问题六: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有父母尊贵,子女卑贱这个含义吧???? 我想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赡养义务是应该的。问题七: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 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有物质赡养的要求,也有精神赡养的要求,老人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多回家呢,法院会支持其诉讼,具体有以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1、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精神赡养有哪些方式
1、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质保障,满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质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赡养)。如购买电视机和其他必要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给付相应的费用。
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籍。这里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从道德层面上看,非常广泛,要求很高,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但总的要求是:尽量做到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从法律层面看,对老人必要的探视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问题八:子女应该赡养父母,但子女没义务(法律)赡养父母?有人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吗? 10分不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问题九:如何判断 尽了主要赡养 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这分成了三个部分,分别是经济上的、生活上的、精神上的组成,具体你可以看下如下的法条,其中基本上都讲清楚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晚辈对长辈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问题二:协助赡养义务是什么意思 和共同赡养类似,当赡养人照顾不及时。有义务代为照顾被赡养人。问题三:赡养义务? 核心内容:赡养义务的内容包括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分别详细这些内容。
一、经济上供养 经济上供养是赡养的基本要求。家庭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低微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即支付必要的赡养费。实践中,大体有三种确定赡养费数额的办法:一是以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作为确定赡养费数额的主要依据。这种方法并非一成不变,但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可以使被赡养人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二是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作为确定赡养费数额的主要依据。这种方法能够使被赡养人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但也可能超出赡养义务人的实际能力,使之无法承担;三是以赡养义务人的平均生活水平作为确定赡养费数额的主要依据。这种方法可以使被赡养人与赡养义务人的生活水平大体相当,是合情合理的。赡养费主要采取按月、按季、按年度给付的方法,可以给付现金,也可以给付口粮、烧柴、被褥等生活实用物品。
(二)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地、林木和牲畜等,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予以照管。在这里,赡养人实际上对老年人履行的是劳务扶助的赡养。如有多个赡养人,老年人可要求各义务人轮流对其尽劳务扶助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可以雇佣他人耕种和照管,雇佣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赡养人承担或由各赡养人分担。赡养人对老年人履行劳务扶助义务而产生的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二、生活上照料
生活上照料,就是照顾、料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在生活照料方面,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老年人大多依靠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照料被赡养人的生活列为赡养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常的生活照料是多方面的,从帮助购买生活必需品到烧菜做饭、穿换洗衣服、打扫收拾房间、倒茶端水喂饭、帮助洗漱、大小便等等,凡是老年人生活和活动需别人帮助或扶持的,赡养人都要尽心尽力去做。另外,对患病或者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负责给予治疗、照顾。
三、精神上慰藉
精神上慰藉,是指赡养人从精神上关心、安慰老年人,使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得到满足,保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所以将精神慰藉增列为赡养的基本内容之一,主要是考虑到老年人在离开工作和劳动岗位之后,或者由于老年丧偶,短时间难以适应,如果自我调节不当,很容易产生失落感、孤独感和悲观厌世心理,这时尤其需要赡养人和家庭成员给予老年人更多的亲情安慰,帮助他们摆脱痛苦,安度晚年。精神上的体贴和关心是多方面的,如提供送医送药的劳务、关心生活起居、保障与第三代相处的权利等等。这当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关心、体谅,共同创造团结、融洽、和谐的良好家庭氛围。
四、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是指老年人在逐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又体弱多病的情况下,有许多方面的需要是同一般人不同的,而不同的老年人又有不同的需要。问题四: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对等的吗?如何理解对等含义? 建议参见下面的规定,一码归一码,子女认为父亲没有尽到抚养教育义务,可以提起诉讼,父母认为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起诉。
当然,在提供赡养费的比例上会根据多个子女的情况合理分配,但是不承担赡养责任是不行的。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问题五:儿子和女儿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有何区别? 义务出于自身道德满足感。类似于扶老奶奶过马路以后心情舒畅那种感觉。别人未必来夸你,但你自己可以夸自己。(其实是没必要夸的,因为是义务。义务的意思就是从道德层面你感觉你必须去做的,那就叫义务)
责任则是法律强制赋予每一个公民的。这是法律规定你必须去做的。
赡养老人既是义务也是责任,这意味着不管是你自己还是整个社会,都在要求你尽心尽力赡养老人。问题六: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有父母尊贵,子女卑贱这个含义吧???? 我想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赡养义务是应该的。问题七: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 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有物质赡养的要求,也有精神赡养的要求,老人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多回家呢,法院会支持其诉讼,具体有以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1、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精神赡养有哪些方式
1、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质保障,满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质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赡养)。如购买电视机和其他必要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给付相应的费用。
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籍。这里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从道德层面上看,非常广泛,要求很高,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但总的要求是:尽量做到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从法律层面看,对老人必要的探视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问题八:子女应该赡养父母,但子女没义务(法律)赡养父母?有人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吗? 10分不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问题九:如何判断 尽了主要赡养 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这分成了三个部分,分别是经济上的、生活上的、精神上的组成,具体你可以看下如下的法条,其中基本上都讲清楚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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