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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11:53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2-07 03:06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在十多年前爷爷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过多的操心当时我太奶奶还在世于是就协商说三个儿子一个人一个老人,爷爷的二儿子就养活了我的太奶奶,我爸爸养活了我爷爷,那个时候也签定了协议,协议上只是说了生活和生病了归二儿子管也没有说土地的事情,如果我爷爷要是比太奶奶去世早的话太奶奶的一切后事都有二儿子管,如果爷爷没有太奶奶去世早的话,太奶奶的后事有二儿子承担所有费用由爷爷操办事情,当时太奶奶去了二儿子家有40多天就回到了爷爷家,从那以后就没有去过二儿子家了,而且太奶奶去世还是由爷爷办理的后事,费用二儿子也没有拿出来,现在爷爷也去世了,老家要征收土地了,这个二儿子却要要太奶奶的地钱(村里面以前分地的老底是太奶奶和爷爷在一起的)而且现在我奶奶也活着呢(奶奶的了脑萎缩现在精神不是多好),他有权利把这个地钱要走吗,这个二儿子说他养活太奶奶了,他把以前签的那个协议拿出来了说太奶奶是他养活的,说要让我们拿他没有养活太奶奶的证据,现在太奶奶已经去世10多年了,但是我的两个姑姑可以证明他没有养活太奶奶,这该怎么办,谢谢李律师,很急证据补充:合同上只是说了生活和生病的事情,没有说土地的事情,而且我奶奶现在也活着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2-07 04:30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们并没有约定遗产的处理问题。因此,你们太奶奶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有能力赡养老人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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