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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时工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00:18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02-13 18:39
我是在上海做酒店临时服务员的,就是别的酒店忙的话,就会请我们公司的人去帮忙,是7.5一个小时的,可是前几天我一连做了5天,基本上每天都有13个小时以上甚至有时候还做17个小时,我实在是累的不行了,每天只能睡2 `3个小时,可是老板还要我做,说什么如果不做的话就不给我工资,我说辞职他不肯,辞职就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呢?现在也有1000来块钱在他那,能不能去劳动局去告他呢?我知道1000来块钱是小钱,可那是我用身体给拼回来的啊..我实在没办法,你们谁能帮我想想办法吗?xiexie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13 19:53
这样的问题,很多公司都存在啊 ,这的确不是好的行为,建议你先跟老板谈,如果不同意就可以书面提出辞职,记得复印一份自己存低,另外一份交人事部,即使不批准,过了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跟他提出退工资,如果再不给,你就可以直接到劳动局告他,这是有证据并合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2-13 20:48
时间一月满未发工资的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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