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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经调解后受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09:54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2-15 02:42
辱骂,直至后来的2009年再次殴打我父,本着大事化小和改善睦邻友好的原则,经调解,邻居赔付医疗费就不再追究邻居的刑事责任,不曾想邻居又多次寻衅滋事、脑震荡,颅脑闭合伤,法律程序已经走到检察院,上次受伤后一直头疼的症状加剧,请问如何提起追诉2005年5月31日我父因宅基地与邻居产生纠纷被邻居殴打、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2-15 03:30
故意伤害不是自诉罪,不需要写起诉状,只要报警就可以了。但是前一次的轻伤如果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后一次的伤害又没有达到轻伤程度的话,这个案件没办法追究刑责。还是向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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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鱼忧
  • 2021-02-15 03:57
报复伤害会受到严惩。自古邪不压正,想他在监狱的改造会正确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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