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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平行发包的方式是不是违犯了建筑法第24条中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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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6 14:08
  • 提问者网友:遁入空寂
  • 2021-04-06 07:58
工程平行发包的方式是不是违犯了建筑法第24条中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4-06 08:51
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平行发包不一定违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中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什么是“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最常见的就是单位工程,比如一座独立的建筑楼。单位建筑工程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不能够拆开平行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如果这样做就是肢解发包,违反《建筑法》的这条规定。常见的情形是发包人将同一建筑物的基础部分与地上部分拆开,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这种情形是违法的。但是,建筑物以外与之配套的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气工程以及园林绿化等工程,由于不是建筑物必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可以平行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这样做并不违法。而事实上,这些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专业性很强,也很难由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来完成,这些工程平行发包的情形很常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4-06 12:30
工程分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平行发包与这个不同,是可以将不同的分项和分部分包出去的,只是不能肢解分包,也就是说,如果打桩工程的话,不能桩由甲施工单位打,而桩基的灌注由乙施工就行了,这是不同的。
  • 2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4-06 11:07
所谓肢解就是满足单位工程独立施工的工程或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分解发包,以此来逃避报建和招标的管理及费用.
  • 3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4-06 10:40
分包问题一直是我国建筑行业中客观存在的事实。我认为这是我们的法规没有跟上时代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国际通行的总承包管理制度,按照建筑法,就有问题了,因为这样一来,主体结构也被分包出去了。
  • 4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4-06 10:29
这个24条是指工程的承包单位不能将工程肢解分包,你说的两个例子都是业主把工程按不同需要分开发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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