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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大病救助后再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5 15:31
  •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4-15 04:38
我母亲患尿毒症,在甘肃省中医院透析,这里的很多人都申请了重大疾病民政救助,住院时不用交钱,省民政给医院账上打2万元,出院时开了发票,发票上备注“已实施民政大病救助”,其他病人都说能回老家新农合再次报销,我回去后问他们说不清楚这样的能不能报,还得请示,大家谁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是怎么办的?求好心人解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拜訪者
  • 2021-04-15 05:00
大病救助包括新农合报销部分与民政补助部分,既然民政救助部分已经落实,只可带齐相应报销手续到本县新农合报销,手续包括: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出院证明、住院收费票据(发票)、大病救助申请表、合作医疗证、患者身份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4-15 05:07
不明白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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