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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公证

答案:6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3 14:23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4-13 07:15
母亲的房屋,我是共有人,现在我丧偶了,有一个10岁孩子。最近卖房,公证不受理,说要等孩子成年才能卖,要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4-13 08:09

房产局没有道理。你可以起诉他们不作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大漠
  • 2021-04-13 11:52

1、这个房屋你名下的份额属于你和你配偶夫妻共有,你配偶去世了,如果你想处分房屋,则先办理继承公证;

2、因为孩子还未成年,不能放弃财产,所以该房屋必然会有你孩子的名字,所以由孩子继承一定的份额,办完继承公证后,房子的产权应该有三个人的名字,即母亲,你本人,孩子;

3、由于你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你可以向当地房产部门咨询如何办理过户,例如采用声明书的方式(即到公证机构办理声明公证,声明的内容大概就是卖这个房子不会损害孩子的利益,是为了让孩子受更好的教育之类的)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4-13 11:36
因为孩子也有继承权,不过你可以直接过户,不通过公证试一试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4-13 10:41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孩子的名字,你就卖不了,孩子也是这房子的共有人

法律规定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不能处置其财产

  • 4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4-13 09:54

没这一说吧,孩子如果一岁的话,还得等十八年呀,开玩笑!

  • 5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4-13 09:02

在国家法律上只有在18岁成年人可以买房或做继承人!18岁以下是不可以的!所以房产局是不给办理的!如果房屋你们当时买这房子时办的是“夫妻共有产权”你现在要办的:是必须上公安局开一个证明你爱人已去世,然后你拿着证明去做公证,公证你爱人已去世房屋归属权于“你”如他父母都健在,必须他们一同到场签字同意房屋归属权于你,然后你的房子就可以买卖交易更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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