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前不久是租房住的,那是租房合同时签到明年12月份的,但今年8月,我们的房东——一个老太婆,找我们要房子,说她的儿子要住进来要我们搬走(我们还先预付金5000元,到2010年5月份),我们当然不肯,于是她就经常来,并多次和我妈妈吵架,拖到10月初,她的媳妇来,与我们谈,说话时很是客气,后来她儿子也来,经过大人们的切商,他们要赔偿我们3600,我们便于今年10月中旬搬走。
前天,我妈妈接到电话,便带着租房合同去了,到了那边便把合同给他们,在说了一会儿话后,那个媳妇忽然说:“把合同拿来吧,我们就可以结束纠纷了。”我妈说:“合同不是给你了吗?”那个人就说:“这是我妈的!”我妈妈一时糊涂(其实我妈妈记性不太好,我也有遗传到),就急忙忙的回了家,找了大半天,愣是找不到,才想起合同给他们了,就又回去,结果那对夫妇说:“没合同的话就先给你们3000吧,等找到合同再来拿600!”,结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天,我大姨去房东儿子的工作地方找他们老板,今天,我大姨的婆婆就被那个死老太婆给威胁了,看着这种人渣这么嚣张,小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也不知道能否会赢,因为那房产证上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求各位网友指点指点!小弟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