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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国刑法总则对又聋又哑的人与盲人的刑事责任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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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7 03:51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3-06 03:40
请问我国刑法总则对又聋又哑的人与盲人的刑事责任有何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3-06 04:52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有缺陷,但其并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因此,应当对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但又聋又哑或者眼睛失明的生理缺陷,属于生理发育不健全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接受教育、了解事物,都会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辨认事物的能力也会低于正常人。因此,对他们的处罚要轻于正常人。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3-06 05:51
答: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首先,又聋又哑的人与盲人虽然因为生理缺陷导致对某些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但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因此,他们实施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为通常情况下,他们由于生理上的缺陷,接受教育与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受到了一定限制,其辨认控制能力可能低于没有生理缺陷的人。如果因为生理缺陷对其犯罪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有一定影响,就表明其非难可能性比一般人犯罪的非难可能性小一些。值得注意的是,刑法只是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就要联系犯罪的本质特征来理解和适用,,即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导致对具体犯罪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有影响时,得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没有影响,则可以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又聋又哑,一般应是先天性的又聋又哑,至少是自幼聋哑;盲人,应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 2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06 05:46
错。但是如果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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